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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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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大曝光㉗ 这些单位请立即整改!

  第6.3.5条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房间内应设置插座,且位置和数量根据需要确定。活动室插座不应少于四组,寝室插座不应少于两组。插座应采用安全型,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80m。插座回路与照明回路应分开设置,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81号2021年修正)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81号2021年修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第二十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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